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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土为安”辨——漫谈中国殡葬文化中的陋习

作者:湖南省桃江县殡仪馆 | 来源:湖南省桃江县殡仪馆 | 时间:2012-03-28
时下,一个偶然的机会,笔者获悉到一则百年来的奇闻:一个发了财的个体户(某私营企业家),为了报答死去多年的老母生前对他的养乳之恩,最近,将她老人家的骨灰盒重新出土,然后在哀乐声中装进了一副豪华的棺材,入土后又筑起了一座醒目别致的高大坟头。埋入是那样的精心,修筑又是如此的讲究。为了提前“竣工”,据说,企业家还用上了不少的现代科学技术,耗资竟达十几万元之多。

  看来,时至今日的中国大地,科学进步一日千里的今天与麻衣相术愚昧落后的昨天,这类似“西服”与“马褂”难于并存的心理,经过某些发财致富后的中国人地“外科手术”,终于被他们轻巧的缝合在一起了,有些人并且还在那里盲目地“发扬光大”。

  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早就提倡过的举措。1997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大力推行殡葬从简。但由于旧社会的封建思想和千百年来的传统习俗的影响,目前在我国的殡葬活动中,“磕头跪拜”、“披麻戴孝”、“烧纸化钱”等繁琐愚昧迷信的陋俗依然存在,而“讲排场、比阔气”的社会风气仍在那里蔓延。有些地方(不光是农村)还如同滚雪球一般成为习俗而屡见不鲜。

  一个多世纪前,费尔巴哈在比较基督教文化与中国文化的死亡观念时说过:“中国,是最为死者操心的民族。”他进而指出:“中国人的死者与家族联结的纽带始终未中断,而且死者继续行使着他们的权威,并保护着家族。他们是中国人的自然保护神,是保证中国人驱魔避邪,吉祥如意的灶君……”诚然,在某些人看来,正是祖宗崇拜,方才使得家族成员从死者那里得到庇护而财源茂盛。有的人还认为,生者的财产实际上也是死者的财产;虽然这些财产都留存于生者的手中,但父权的和家长制权威的规矩仍意味着:祖先乃是一个孩子所拥有的一切东西的物主。所以他们不能不把祖宗的崇拜看成是中国人宗教和社会生活中的核心。

  由此足见,中国人对死者的深切关怀,是宗法伦理文化的必然产物。它调整、控制着整个社会的生活,成为人的强制性生活准则。宗法伦理的核心是“孝”的规范,是下辈对上辈意志的绝对服从,以及祖宗本位意识。从宗法伦理的角度看,子辈所拥有的一切,包括生命本身都是祖宗所遗留下来的,祖宗是子辈所拥有的一切的真正主人,因而,祖宗高于一切,而子辈对祖宗有着永远不可摆脱的行孝义务。这种孝不仅包括对活着的上辈的恭敬、顺从、关怀与挚爱,而且还包括对死去的祖宗的尊奉与关切,形式极其繁琐的丧礼、祭礼。乃至对死去多年的人也来它个大动“干戈”、大兴“土木”的重新改造———哪怕是“棺套盒”,用它个几万几十万人民币也在所不惜。殊不知,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把新风与旧俗奇迹般地粘合在一起,成为一种不今不古,不伦不类的“混合物”,如此那般行事,与当今的改革观念又是何等的格格不入!

  而那些以行孝为名的人们,却使老母入土以后也不得安宁,是孝?还是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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