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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无人认领的遗体

作者:佚名 | 来源:网络转摘 | 时间:2008-03-19

      为腾出空间,重庆市、哈尔滨市等地都曾集中火化处理无主尸体,其中存放时间最长的超过20年。

  无人认领遗体正在占领殡仪馆的地盘。一类是真正的无名尸,另一类则被亲友放弃。亲友们试图通过保存“证据尸体”作为获赔的手段。比如2岁男孩林雪艺的父亲,一度对打赢致死孩子的医疗官司充满信心。但最终败诉、又在打工的贫苦生活中度日的林先生对殡仪馆称:“官司输了,没钱了!你们烧掉孩子就行啦!”他的孩子已在冰柜里沉睡了两年

  在那个2米长、0.6米宽的抽屉里,2岁的林雪艺(化名)已经沉睡了将近两年。时间在他身上凝固——男孩感受不到春夏秋冬的变化,他的“家”,永远是零下4.5摄氏度。

  他的父母从没来过这里看望他,甚至放弃了对他的认领。每天上午,例行巡检的电工会从林雪艺身边经过;夜幕降临时,来的则是保安。如果男孩的运气好,殡仪馆里的化妆师会拉开抽屉,看看他。

  但这个死去的男孩并不“孤单”。与他长期相伴的,是佛山市殡仪馆的另外五十多具无主遗体。“我们馆现有冷库柜位108个,林雪艺这样的占了一半多。再加上其他正常的尸体冷藏,冷库已经爆满。”广东省佛山市殡仪馆一位副馆长说。

  无人认领的遗体占据殡仪馆的柜位,是让全国丧葬业人士头疼的问题。佛山全市5家殡仪馆共有435个柜位,其中近200个被这个群体占领;广州市殡仪馆曾出现过由于无主尸体占用冰柜过多,导致每天都有40多具遗体无处存放的情况;石家庄市殡葬管理处处长张敏刚则称:该市殡仪馆中,至少有一半冷柜用于储藏无主尸体。为腾出空间,重庆市、哈尔滨市等地都曾集中火化处理无主尸体,其中存放时间最长的超过20年。

  “被丢弃在这里的尸体分为两种情况,”一位长期从事丧葬业的人士说,“一种是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无名尸——比如,在兰州市一些殡仪馆,存留着不少从黄河中捞出的浮尸;而在刑事案件多发的地方,不少被害者被警方送进了殡仪馆。还包括交通事故的死者。第二种情况是,死者虽然有姓名、身份,但亲友或单位最终放弃了认领,久而久之,从有主尸变成了无主尸体。”

  很显然,在佛山殡仪馆沉睡了两年的男孩林雪艺属于第二种情况。他死于一场未能定性的医疗事故——至少,林雪艺的父亲认为儿子死于无良医生之手。2005年孩子去世后,被医院送到了这里,但林雪艺的双亲从未露面。“我们只知道,他们来自重庆,在佛山顺德区打工。”殡仪馆业务股的何副股长说。

  男孩刚到来时,是白中发黄的肤色,安详地沉眠。殡仪馆一位工作人员说。尽管长时期地冰存,可是孩子的遗体还是被渐渐氧化,黑色覆盖了黄色。

  在清明节,那个本应该对逝者祭奠的时候,林雪艺他们享受不到鲜花和纸钱;而在死者的生辰、忌日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里,他们的亲人依然不会露面。“奢望殡仪馆做这些事情,可能性很小。因为在平时,我们已经在他们身上花费了很多时间和金钱。”一位殡仪馆工作人员说。

  在这两年里,孩子的父亲一直在等待着医院的赔偿。这也是他不愿火化林雪艺的原因。“放心,等拿到赔偿后,我同意火化。”这位父亲对殡仪馆的人员称。

  “很多死者因医疗、工伤或者交通事故去世,家属一直在上诉索赔。”佛山殡仪馆的何股长说,“而尸体是重要证据,所以他们不同意火化。”

  在中国,包括医疗纠纷在内的很多官司的处理,复杂而拖沓。时间就在死者家属和被告方的反复博弈中溜走。此间,拥有企业和公益事业单位双重身份的殡仪馆将付出大量成本——无主尸的处理费用包括运输费、人工费、冷藏费、火化费以及电费等。以佛山殡仪馆为例,在市禅城区内运尸费每具120元;清洗费每具100元;冷藏费每天每个柜位100元;火化费每具230元。佛山市5家殡仪馆每年保存和处理几百具无主尸,年耗费至少几百万元。而重庆市石桥铺殡仪馆工作人员称,按照商业服务每小时4元的保管费计算,加上400元的火化费,处理一具尸体至少需1000多元,“如果最后无人认领,都是殡仪馆埋单”。

  而这些费用,很可能让那些丧失亲人的打工者却步。“虽然针对一些困难家属,我们会有一些收费减免项目,但我们馆里多少还是要收点的,毕竟我们也要营业。”一家殡仪馆的负责人说。一位家属则诉苦道:“虽然都知道入土为安,但现在连我自己的生计都有问题,又怎能顾及死者?”

  拖延就成了亲属们常用的手段,他们试图通过索赔获得一些钱交费,比如林雪艺的父亲,一度对官司充满了信心。而这又导致了处理尸体费用的增加。何股长曾与林雪艺的父亲通过多次电话,但最终官司败诉、又在打工的贫苦生活中度日的林先生的答复是:“官司输了,没钱了!我还要上班,没空。你们烧掉就行啦!还要我过去干嘛呢?”

  但是问题的解决并非如此简单。目前,火化无主尸体必须凭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否则殡仪馆无权操作。而对于有家属却被拒绝认领的尸体的处理则更是棘手——即使证明开齐,在没有家属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也不能火化。

  2005年12月,佛山市殡仪馆送呈佛山市禅城区公安局的《请求协助处理无主尸的函》中提到:“无主尸得不到及时处理,主要原因是贵局属下的公安分局、派出所等单位……未能及时出具《尸体处理通知书》。”

  2007年春节前后,殡仪馆死者大量积压、库位资源极其紧张,为求得火化的一纸证明,佛山市殡仪馆相关负责人四处奔走,最终在上级主管部门——佛山市民政局领导的协调下,才解决了部分无主尸体的火化证明问题。但制度层面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在佛山市中级法院、劳动局、卫生局等部门支持响应下,佛山市民政局牵头起草的《佛山市处理无人认领尸体管理规定》(草案),最终却由于市公安局的“不响应”搁置。

  对此,佛山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坦言:部门各自为政是根本原因。河北省殡葬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张铁军也称,“河北长期在殡仪馆存放尸体的问题比较普遍。法律规定不健全以及各部门衔接的问题,是造成这种困境的主因。”

  对于无主尸体的处理,广东省民政厅有如下规定:遗体防腐保存“最长期限不超过90天。超逾期限而又不办理火化手续的,由殡仪馆报民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本来,这个文件可以解决佛山难题,但是由于省公安厅没有出台相关文件,又造成了其下属的各公安局不能开具证明。然而。板子也不能全打在警方身上——对无主尸体的处理,国务院于1997年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早已“力不从心”。该条例六章共24条规定中,仅有61个字的相关规定(见相关链接),无法面对新的形势。无法可依,公安部门自然难以放开手脚。

  10年前,《殡葬管理条例》出台时,无主尸体的问题并不严重。目前,这些被遗弃的尸体中,相当一部分为外来人口——经济的发展加速了人员的流动,并导致交通事故死亡率上升、部分地区犯罪率也有升高的苗头。林雪艺的父母就是典型的外来打工者,他们居无定所,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1961年佛山殡仪馆建立以来,接收无主尸的数目一直稳定,但1990年代中后期呈曲线上升。

  曾报道殡葬工作多年的《公益时报》中国殡葬新闻周刊主编程新明进一步分析说,“无主尸体的增加,户籍管理以及社区管理也有责任。经常是某些地方失踪一个人,没有人关心。人情冷漠,其实就是社会的冷漠。”

  一位殡葬学研究人士指出:农耕历史悠久的中国,视土地为生命之本。入土为安成为影响汉人至深的信念,成为每个生命期望的终极归宿。所以,子女卖身葬父母的事情在国外看来匪夷所思,但在中国并不新鲜。而抛弃亲友遗体的那些人,尽管有着各种原因,但在事实上打破了这种传统,这是对死者和生命的不敬。

  这个问题带来的隐患一直被丧葬业人士担忧。最直观的是,如同林雪艺这样的黑色干尸,会滋生细菌,影响环境。另外,一旦出现重大公共事故,城市将无容尸之所。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是:2005年9月,福建省泉州市一货车司机出事遇难,尸体被殡仪馆拒收而在雨中挨淋八个多小时,后在有关部门协调下才得以解决。负责此次收殓工作的泉州市一家殡仪馆人士称,他们是收无人认领的尸体“收怕了”,而且现在也没处存放了。

  为解决这个问题,部分殡仪馆开始以损失利益为代价。上海市龙华殡仪馆馆长徐俊彪称:该馆对无主尸冷藏费定价是每天10元,火化费每人180元,“我们对待愿意来认领的死者家属,基本都是能收多少就收多少”。而对男孩林雪艺,佛山殡仪馆则承诺免去其全部尸体保存费用,只要他的父亲能来签字同意火化。

  2007年7月12日,记者前往佛山市殡仪馆采访时,这个可怜的孩子还寂静地安眠在殡仪馆的尸体冷库之中。两年多的等待,已让他的尸体完全风干。他的眼睛中的水分也完全失去了,两个黑色的洞望着天空,似乎期待着什么。

  冷库里显得异常空旷,一位戴着口罩的年轻女化妆师在钢筒里挑着化妆笔,神情专注。一切都是冰冷的,温度显示屏的红色字样表明:现在是零下4.5度。

  ■链接:

  国务院于1997年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六章共24条规定中仅有第三章第十三条涉及遗体处理。(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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